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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

发布日期:2022-01-07    点击:

为切实做好专业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,依据《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教字〔2021〕15号)文件精神,结合专业类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组长:王浩勇、赵家发

副组长:杨洁、张鹏辉

组员:刘悦梅、刘婷、刘永智、王梦阳、王子贤、胡瑞祥

负责专业类培养与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。

二、分流对象

外国语言文学类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
三、分流时间

专业分流在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入学后第2学期初完成。

四、分流原则

1.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、选择机会公平平等、学分绩点客观准确。

2.专业优化与规模控制相结合。分流专业人数原则上按年度分专业预设招生计划执行;学校综合专业的社会需求、专业布局和教学条件等因素,适当统筹调整专业分流人数限制,以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。

3.分数优先与遵循志愿相结合。专业分流时按照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生入学后第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遵循学生志愿顺序依次选择专业。当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,依次按思想道德与法制、高考入学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择专业。

五、工作程序

1.公布分流专业人数

学生入学教育时通过宣讲方式予以公布。外国语言文学类分流专业人数(附件1)。

2.分流指导。由学工办、教务办、系部主任通过面授与网络等方式面向学生开展专业教育、职业生涯规划及政策宣讲等指导活动,并向学生提供专业类招生培养和专业分流的相关咨询。

3.发布通知。在专业类学生第1学期末,发布专业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通知。

4.志愿填报。学生自主填报分流专业志愿,专业志愿需覆盖专业类内所有分流专业,如有放弃,视为服从专业调剂。志愿填报线上线下同时进行,且必须一致。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(附件2)。

5.成绩公示。通过公示通知、张榜公告或网络系统等方式对专业类学生第1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进行公示3天。

6.名单公示。按照分流原则确定分流专业学生名单,通过公示通知、张榜公告或网络系统方式公示2天。

7.材料报送。公示无异议后,专业分流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备案。

8.确定结果。教务处审核后,在教务处主页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,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。

六、申诉方式

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不服,可按照《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办法》提出申诉。

七、其他说明

(一)高考体检受限学生不能分流到受限相关专业。

(二)对在专业分流前休学的学生,复学后先在专业类中修读,而后参与专业分流。

(三)对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的学生,先在专业类中修读,而后不参与专业分流,按既定专业进行修读。

(四)专业分流结果一经确定,不能变更,学生须按照确定后的专业进行修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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